【資訊處】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磨課師課程」學分申請及採認流程

說明:

 一、學生修習本校採認學分之磨課師課程,學習成績通過可獲得磨課師課程微學分,累計達2學分(含)以上者,可於學期第15週至第16週向遠距教學發展中心申請採認。

 二、磨課師課程辦法規定及採認課程列表請參考:https://reurl.cc/KOOjrp

 三、本學期申請時間:114年12月22日(一)至115年1月4日(日)

 四、學生申請流程如下:

   Step1:
   磨課師課程學分可跨學期累計,相同課名課程重複修習,僅採計1次,累計微學分數達2學分(含)以上者,始得提出申請。

   Step2:
   填寫Forms表單 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5U9C7gtHN5 ,並上傳課程通過證明文件。

   Step3:
   線上初審通過後,請依通知攜帶認抵申請表及學生證至覺生綜合大樓I101辦公室辦理。

 五、業務聯絡人:王大成先生 (校內分機2163)

資訊長 石 貴 平